原标题:我省对11方面省政府规章内容进行清理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蔡洪坡通讯员李丽坤)日前,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同意,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对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明确了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中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或工作部署不相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11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清理。
整个清理工作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分3个阶段进行,7月底前为自查清理阶段,8月上旬至9月底为审查汇总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底为协调报送阶段。清理工作将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实施部门负责提出清理意见,对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规章,要详细说明理由,同时要做好衔接工作,不得出现“法律真空”;对拟修改的省政府规章,要逐条列明修改内容和依据,并提供修改花脸稿和原规章文本,修改内容较多需要列入立法计划进行修改的,可提出立法建议,不做具体修改。实施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后按时报送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审核汇总后形成清理决定草案,呈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