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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检察机关对群众信访7日内“应回尽回”

原标题:海口检察机关对群众信访7日内“应回尽回”

本报6月10日讯(记者赵莎)8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海口市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

海口市检察机关通过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强化工作监督,创新工作模式,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常态长效、规范开展。2019年以来,海口市检察机关累计受理来信来访1303件,其中来信551件,来访752件次;举报49件,控告489件,申诉431件,民事行政监督383件。对收到群众信访1303件,均做到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程序性回复率达100%;在符合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758件信访中,693件在3个月答复期内办结并答复办理结果,65件在3个月内未办结答复办理进展情况,答复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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