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原副书记肖剑平受审:涉私藏弹药等罪
新京报快讯据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6月8日上午9:30分,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对兴安盟检察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剑平犯受贿、私藏弹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肖剑平退休前任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曾任通辽市政府秘书长兼通辽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剑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75万余元,数额巨大;被告人肖剑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弹药。应当以受贿罪、私藏弹药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肖剑平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具结书。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减少人员聚集,决定利用互联网法庭庭审系统审理该起案件。庭前,合议庭多次会商案情,对案件事实、性质及量刑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庭审提纲进行反复斟酌,力求在全面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充分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价值。
庭审中,合议庭法官、书记员在审判法庭,公诉人、被告人分别在检察院、看守所,他们通过“三方庭审”平台与法庭联接。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各自借助面前的高清显示屏和音响设备同时进行视频通迅和音频交流,并同步全程录音录像。实现了语音、视频、物证展示等实时多项传输。审理过程历时2个小时,视频传输清晰、画面切换流畅、三方对话清楚,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庭审顺利结束。被告人肖剑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官微
责任编辑: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