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溪市本溪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顺利收官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本溪市本溪县纪委监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持续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深化拓展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严查扶贫领域问题增强警示震慑效果
通过惩治和震慑,解决腐败成本问题,营造“不敢腐”的环境。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组织精干力量迅速突破,严肃查处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将其中1起村干部挪用民政救灾资金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法追究3名涉案人员刑事责任,让党员干部有了危机感。
通过制度和监督,解决腐败机会问题,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县纪委监委围绕扶贫领域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异地搬迁、扶贫贷款、贫困地区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方面的问题,以及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注重发挥联动协作监督制度优势,定期收集汇总各联动协作成员单位上报的问题线索,同时对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通过警示和教育,解决腐败动机问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注重深化案件查办成果的运用,通报曝光了本地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批4起。同时,依托县纪委监委门户网站,选取各地扶贫领域典型案件40起进行通报曝光,不断扩大警示震慑效果,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廉洁从政意识、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
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整合三级监督力量
县纪委监委下发《2020年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以不打折扣的纪律要求,压紧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调动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力量,发挥融合协作优势,深入田间地头、百姓炕头开展监督工作。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的监督力度,围绕脱贫攻坚监督重点,组织镇街纪委结合“走千家进万户”大走访和“正风肃纪乡村行”活动,以精准的监督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不落空。
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围绕全年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四个不摘”等要求,督促各责任单位、部门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职责,推动《本溪满族自治县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锻造巡察监督利剑突出专项巡察优势
以“硬碰硬”的态度,回应巡察工作不是“一阵风”。县纪委监委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工作纳入巡察计划。在巡察前期,向县财政局发函要求提供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资金拨付情况,并向有关单位收集近年来中央、省、市、县扶贫政策文件,全面掌握扶贫领域“总闸门”,把握发现问题的“准度”;在巡察过程中,综合运用听、看、查、问、访和延伸检查等方式方法,强化巡察监督,拓宽发现问题的“广度”;在巡察收尾阶段,巡察组认真开展问题线索探讨交流,分析总结扶贫领域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强化认识问题的“深度”。
拉近巡察“镜头”,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县纪委监委围绕项目落地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农发局、县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把被巡察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以及管钱、管事、管项目的干部作为巡察重点对象。从15个县直单位抽调22人,组成巡察机构,对照巡察清单,坚持靶向目标,深挖问题线索,共移交转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核把关不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方面问题34个,在“发现问题”上见真章。
立足“边巡边改”,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县纪委监委把深化政治巡察和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政治任务有机结合,把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在巡察反馈时,采取“三移送两提供”制度,除向被巡察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反馈以外,还将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同时提供给被巡察单位分管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由县委巡察办持续督查督办,促使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问题整改的“必答题”,努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