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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再破冰

原标题: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再破冰

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之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再破冰。

6月8日,哈尔滨新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总队)揭牌成立,14支行政执法队伍合而为一,400名执法队员新颜亮相,在全省率先组建全区域、全领域、全职能、全方位管控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哈尔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总队)揭牌成立,为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打造审批权、执法权、监督权分离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

执法“14合1”,为市场主体松绑

哈尔滨新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是哈尔滨新区将14个行业部门承担的市、区两级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面向社会的行政执法职能,从行业部门划出,交由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使;并对集中的执法职能进行科学分类,将适宜协同执法的职能整合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林水务、社会事务、专业技术等五类67项协同执法事项,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共3389项。

“哈尔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是全省唯一一支彰显‘大执法’理念,全区域、全领域、全职能、全方位管控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这支队伍整合了市场监管、住建、水务、环保、城管、交通运输、卫生、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行业部门的14支行政执法队伍,虽是物理整合,但最终要形成化学反应,从而达到为市场主体松绑、打造高效优质营商环境的目的。”松北区副区长、哈尔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李凯峰说。

将14支庞大的行政执法队伍整合成一支队伍,需要如何高站位谋划?需要多大的勇气与魄力?

松北区委四届六次全会规划了此次改革路径:全力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打破各执法队伍“条条”管理体制,坚持“一支队伍全能执法”“一个战区综合执法”“一套标准严格执法”,组建一个直属总队、五个“战区”,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支队伍管执法,涉及领域广、人员多,需要痛改固有的行政执法模式,打破执法队伍壁垒,改革难度可想而知。但随着新区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营商环境的日益优化,唯有建立一支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才能让新区在最佳政策机遇期和窗口期轻装上阵,加速奔跑。因此,哈尔滨新区高站位谋划、高起点部署、高效率推进,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工作。”李凯峰说。

“5+1”战区模式,提升执行力

哈尔滨新区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上,创造性地提出了新区综合执法“战区模式”,将新区管理区域划分为“五大战区”,实施综合执法,以行业为“军种”建立执法标准,形成了“总队管总、战区主战、行业主建、指挥高效”的工作格局,即“执法总队”管全面、“五大战区”抓成效、“行业执法”定标准、“数字指挥”保畅通的工作模式。

新组建的哈尔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哈尔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总队下设“东西南北中”5个片区执法大队和一个直属执法大队。

行业部门与执法部门分工明确,执法总队战区间责任明晰。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监管,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巡查、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由执法大队配合;负责将行业监管发现的违法问题即时移交处理,将投诉、举报或其他来源的问题、线索移交总队。片区大队主要负责市场监管、农林水务类的执法工作;城市管理类的日常巡查发现及执法工作;处理总队、街镇移交的问题、线索。各街镇负责将投诉、举报或其他来源的问题、线索移交辖区中队,根据需要调度辖区中队开展城市管理类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建立行业部门、街镇、执法队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李凯峰说,进一步谋划和搭建改革构架,划片区为“战区”,实施综合执法,整合执法职能,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由“管罚合一”向“管执分离”转变、由“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由“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转变、由“执法强制”向“执法服务”转变,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目标,构建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科学权威、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新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建立5项机制,保障全员全能

“此次改革,对于行政执法人员的压力是空前的,每名执法队员或每个执法小组可能针对一个市场主体或一个区块,赋予其市场、城管、农林水务等多类行政执法权限。这就需要每名执法人员掌握各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俗地讲,相当于将执法队员由原来的‘专科医生’变为‘全科医生’。”区城管和执法局局长、哈尔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政委蒋耀卿介绍。

“总队挂牌,拉开了改革的序幕,后续还有多项配套改革措施出台。”蒋耀卿说。

为保证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哈尔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建立了综合设置执法岗位、系统建立执法标准、明确界定执法责任、多元构建技术支撑、全面开展执法评价等5项法治保障执法机制。

综合设置执法岗位。打破执法资格、从业经历等限制,赋予执法人员全领域执法资格。由一名执法人员只承担一个领域执法的“单一型”岗位管理方式,调整为一名执法人员承担多个领域执法、辅助其他领域执法的“复合型”岗位管理方式,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

系统建立执法标准。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规范各领域执法的范围、内容、权限。制定相对统一、符合各领域执法工作特点的行政执法标准化操作手册,统一制定执法文书,规范各执法行为的主体、程序、标准。建立权责明晰、相互制约、运转高效的执法运行、监督、反馈机制。

明确界定执法责任。科学划分行业监管、日常巡查、执法处罚等环节,明确界定行业部门、街镇与执法队伍的责任边界。

多元构建技术支撑。加大对专业执法的技术支撑力度,构建多领域、多主体、多模式的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新区既有专业技术检验检测条件,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共享共用开放式检验检测平台;借助省、市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专业能力,以市场化方式引入第三方检验检测专业服务,为开展专业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执法依据。

全面开展执法评价。加强执法过程、质量、结果评价,构建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执法评价体系。建立企业、公众和新闻媒体多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执法效果的认可度、满意度等进行评议;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开展的专业评价机制,对行政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等进行评估;建立行业部门和街镇全程跟进的协同评价机制,对执法队伍的配合度、时效性等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哈尔滨新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必将为强化“新区意识”、树立“新区标准”、凝聚“新区精神”,全力打造龙江版“新浦东”提供澎湃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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