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将“满意”送到套格斯嘎查群众身边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北疆六月,绿意正浓。一大早,通辽市科左后旗纪委监委核查组就来到了甘旗卡镇套格斯嘎查两位举报人的家中。
“根据你们的举报,经核查,套格斯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包某某自2012年起,存在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贪污危房改造补助款等违纪违法问题,旗纪委决定给予包某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你们对这个处理结果是否满意?”
“非常满意。”听完核查组同志的反馈,两位举报人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他们郑重地在反馈材料上写下意见,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至此,这件举报人上访多次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了。
由于扶贫款涉及多个领域、取证范围广且部分干部群众怕事后给自己“找麻烦”而拒绝出证等原因,此前该案的核查工作断断续续,一直没有结果。今年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科左后旗纪委监委组成核查组对该案进行重点核查,实行总——分——总的办案模式,集中力量统一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取证,同时运用“走读式”谈话搜集证据,历时37天终于将该案查办完结。
科左后旗纪委监委在甘旗卡镇套格斯嘎查召开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反馈会
套格斯嘎查共有362户1318口人,99%都是蒙古族人口。该案不仅事关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又直接影响到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为了群众更加直接、清晰地了解案件处置结果,核查组在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之后,又在嘎查召开反馈会,向嘎查干部群众代表通报核查情况。
“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反馈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回应,真是太高兴了!”反馈会后,一位嘎查群众代表激动地说。
发生在套格斯嘎查的变化,是通辽市推进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一个缩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坚持包案督办、下沉督导、沟通反馈全覆盖,对问题排查处置做到清仓见底,案件查处做到坚决有力,让重复访问题做到案结事了,使基层“微腐败”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线索的处理不是办结完就结束了,还要及时向群众反馈、回应关切,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做到‘民有所呼,我必有应’,让群众心里有本‘明白账’。”通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结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806件,办结率74.15%,其中,立案245件,处理43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化解信访问题266个。(通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