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穿山甲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6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公告,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这标志着,当前在我国自然分布的中华穿山甲,以及据文献记载我国曾有分布的马来穿山甲和印度穿山甲将受到严格保护。
近30年来,穿山甲成为全球最为濒危的野生动物之一,同时也被认为是全球非法走私量最大的哺乳动物。多年来,来自国际、国内的环保组织和动物保护专家,对提升穿山甲保护等级呼吁不断。保护等级提升,意味着相应的合法猎捕审批权限也将上调,非法猎杀交易等惩处将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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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穿山甲现状如何?
穿山甲是世界上仅存的鳞甲哺乳动物,全球现存8种,主要分布于非洲和亚洲的热带、亚热带地区,以白蚁和蚂蚁为食。分布在中国境内的主要是中华穿山甲。近30年来,穿山甲成为全球最为濒危的野生动物之一,同时也被认为是全球非法走私量最大的哺乳动物。
为保护穿山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在1975年将穿山甲所有种列入附录Ⅱ。2016年,全球8种穿山甲被提升至CITES附录I,即列入最高保护等级,并禁止对其制品的一切国际商业贸易。
中国境内的穿山甲数量在近年来急剧下降。据2003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中华穿山甲分布范围缩减至11个省份,数量降至约6.4万只。2004年一份对我国穿山甲受危状况的评估认为,自上世纪60年代至今,中华穿山甲的数量已经下降了88.88%-94.12%。
在中国1988年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穿山甲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2014年,中国本土的中华穿山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定为极度濒危。2015年,国家环境保护部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显示,中华穿山甲属于极度濒危等级,印度穿山甲和马来穿山甲属于数据缺乏,揭示了野外研究的严重不足。
2007年起,我国严格禁止从野外猎捕穿山甲。2018年8月,我国全面停止商业性进口穿山甲及其制品。但由于其物种栖息地不断受到干扰破坏,对非法交易、食用等惩处力度不够等原因,穿山甲数量依然在急剧下降。
目前中国境内的穿山甲还存有多少,尚未有公开的权威统计数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中国绿发会”)秘书长周晋峰表示,“我们在过去5年多的时间里,专门成立了穿山甲工作组,花了大量的精力,在全国也只观测到约20只中华穿山甲和约20只马来穿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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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提升穿山甲保护等级?
在2019年6月8日召开的“CSDG可持续发展全球青年领袖计划论坛”上,穿山甲救助志愿者苏菲代表中国绿发会宣布,中华穿山甲在中国大陆地区区域功能性灭绝。这在当时引起诸多争议。
所谓功能性灭绝,是指某个物种生物在自然条件下,种群数量减少到无法维持繁衍的状态。也可以说,是某物种在宏观上已经灭绝,但尚未确认最后的个体已经死亡的状态。有动物学者认为,穿山甲在野外仍有发现和记录,要对其是否功能性灭绝做出准确评估,还需要针对潜在种群进行全面科学考察。
周晋峰认为,这一宣布也是在提醒公众,穿山甲的保护形势已经非常严峻。“如再不改变,中国大陆的穿山甲野外灭绝只是时间问题,甚至全球8种穿山甲都会在未来很短时间内灭绝。”
但可以达成共识的是,穿山甲的保护等级亟需升级。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物种生存委员会(IUCN/SSC)穿山甲专家组组员吴诗宝也曾指出,穿山甲物种保护滞后、受威胁程度极高、种群数量极度缩少,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穿山甲升为一级无疑是够格的。
“中华穿山甲是白蚁的天敌,一只中华穿山甲每年大概可吃掉700万只白蚁和蚂蚁。一片350亩左右的森林,只要有一只中华穿山甲在,就可以有效控制白蚁种群,使得森林生态免遭破坏。”苏菲说。
而失去了穿山甲这一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环,蚁害防治就要靠喷洒农药等化学手段来解决。“地球上的生物链一环扣一环,任何一环断裂都是一个连锁反应,比如农药的大量使用,会对土壤、水分等造成污染。”
此外,周晋峰指出,穿山甲这一物种对于人类公共健康卫生风险的研究,也至关重要,比如对动物防疫学的研究。“多年来,穿山甲一直被认为携带高致病病毒,包括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多个研究也将病毒源头指向穿山甲,为什么有些病毒在蝙蝠身上不发病,而到穿山甲身上就可能传染给人类,这肯定是需要对现存的穿山甲进行科学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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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等级提升后有哪些改变?
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也意味着,从有需要的猎捕审批,到对非法猎杀交易的惩处,都将发生变化。
根据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穿山甲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意味着猎捕审批权限将从省一级上升到国家主管部门。”周晋峰说,同时,也建议穿山甲的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等审批也从地方上升到国家主管部门。
惩处方面,《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是有区别的。
例如,对于大熊猫、雪豹、朱鹮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法捕猎、杀害、运输、出售1只就可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对此前仅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穿山甲,非法捕猎、杀害、运输、出售8只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捕猎、杀害、运输、出售16只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现在穿山甲保护等级升为一级,那么对于非法捕猎、交易穿山甲的量刑标准肯定也是要重新规定。”苏菲说。
“穿山甲保护等级提升,相应的一些保护区也会得到升级,地方和国家的保护方案或将重新调整。”周晋峰说,这无疑是一次对穿山甲的科普,有利于增强公众对穿山甲乃至所有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背景
提升穿山甲保护级别已呼吁多年
提升穿山甲保护级别、制定保护规划、加强对非法猎杀和交易的打击,被呼吁多年。中国绿发会曾连续三年将穿山甲保护写入两会提案和建议。
早在2017年,中国绿发会就曾建议,提升穿山甲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尽快完成穿山甲野外种群的专项调查,并制定和执行特别保护规划。同时,建议取消穿山甲药用标准,从药典中删除,不得再用甲片制药;停止核发穿山甲人工繁育许可,建立科学完善的穿山甲保护性繁育的管理制度。
2018年,中国绿发会提出,国家虽然已禁止食用穿山甲,但是依旧允许合法的药用,给监管带来诸多难度,存在洗白走私甲片的可能。因此建议,加强对相关穿山甲制品企业的监管,防止利用漏洞从事非法贸易,同时建议从事穿山甲经营的企业公开库存来源及数量。
2019年,中国绿发会再次建议,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保护等级提升为一级、取消穿山甲鳞片入药。
今年两会前夕,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也发出呼吁,将中华穿山甲的保护级别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增强对穿山甲救助和其栖息地的保护,严厉打击穿山甲盗猎和非法经营利用的行为并加大惩罚力度。
新京报记者吴娇颖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