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易商协会公开谴责康美药业并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业务
新京报讯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6月5日消息,交易商协会公开谴责康美药业并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业务。
交易商协会2020年第6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严重警告或警告,并认定部分人员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
经查,康美药业存在以下严重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2016年至2018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等,导致在银行间市场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财务报告及“17康美MTN001”等9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二是2016年至2018年期间,在未经过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累计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116.19亿元,导致上述财务报告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资产独立性情况的信息披露不真实。三是未能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提交自律调查所需材料。
康美药业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相关自律规定,违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节恶劣,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予以康美药业及责任人员相应自律处分措施。
资本市场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交易商协会一贯重视债券市场投资人的利益保护,对造假、欺诈等行为绝不姑息、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2019年以来,交易商协会先后对康得集团、康得新、洛娃科技等信息披露严重违规的企业予以严厉处分,坚决严肃打击信息披露造假行为。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继续强化对虚假信息披露的惩戒力度,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编辑王进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