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湖市“四个一”全省率先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精细化的服务和更规范化的管理。平湖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施工许可阶段“五合一”办理的基础上,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发布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办事指南v1.0,全面启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截至目前,已有132个项目完成联合验收。
“一个窗口”服务。先后出台了《平湖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最多跑一次”联合竣工验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暂行规定》等文件,成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领导小组,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联合验收受理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具体负责联合验收的受理、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将原来多个部门各自独立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专项竣工验收转变为统一受理、统一组织、限时办理的运作模式,企业从原先的找多部门办理转变成找一窗口服务。
“一个表单”申请。梳理联合验收各事项材料清单,整合形成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表以及申请清单(包含各事项),按照“验收一表单、企业交一份”的要求,全面取消企业原先向多部门重复提交的档案资料、全面取消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资料、全面整合多部门能共享的资料,形成部门间无缝对接,从原先的向规划、质监、人防、房管等多部门提交的4套材料减至1套材料,企业凭申请表、竣工报告、检测报告、竣工图即可申请联合验收办理。
“一个系统”跟踪。以不动产登记和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为主线,设计联合验收工作流程图,包括受理申请、审查材料、现场勘验、出具文书案等4个流程。同步开发建设了“平湖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系统”,按照“一表申请”的要求,实现项目登记、项目受理、项目验收任务创建、项目验收人员“双随机”抽取、项目验收意见反馈、项目验收文书统一出具等功能,实行联合验收项目“一表单”登记、“双随机”抽取、节点化管控、全流程跟踪的信息化管理模式。项目的验收情况能通过系统进行绩效化考核,从原先的项目验收情况“被动咨询”转变成“主动推送”。
“一个工作日”限时。设计现场勘验流程,各职能部门及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到齐之后,先由联合验收牵头单位简单介绍联合验收流程,然后交由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工作,各单位作简单总结汇报、各参验单位现场勘验,各责任主体单位和参验部门对现场情况进行反馈。根据“集中审核、集中踏勘、集中反馈”的原则,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的验收合格法律文书和直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编辑朱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