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转板制度是面向更高标准的净化机制
新三板投资者翘首以盼的转板制度终于出台。6月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明确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满一年可申请转科创板或创业板。
对于转板制度,有人看重科创板和创业板等的高市盈率、高溢价和流动性便利,有人看重科创板、创业板更完善的制度体系,有人看重科创板、创业板的融资能力等。确实,相对于新三板滴水般的交易量和偏弱的融资空间,科创板和创业板无疑是流着奶酪的应许之地。
这种期望是投资者和公司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但转板制度绝不应也不能成为一种新的无风险套利通道,转板对所有参与者来说意味着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而非更便利的套利。
新三板曾承载了中国“创业板”的美好诉求,曾为中国很多优秀创业公司提供了难得的风险定价和投融资交易,随着创业板和科创板相继而生,新三板的中国“创业板”航向结束,大量优秀科创企业不得不选择在新三板退市,以寻求在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这种先退市后上市的操作,映射出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缺乏互联互通所带来的巨大制度成本。
转板制度出台,宣示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正在迈出坚实的一步,追求美好前程的企业不需要再走一遍“先退市后上市”的曲折之旅,无需再额外支付巨额中介费用,就可在期许的市场展现风姿。
同时,转板制度不仅在制度上打通了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间的互联互通,而且也是“放管服”改革的又一次践行,是坚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精神的有效贯彻。随着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交易所对上市资源具有了更大自主权,即选择什么样公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在遵循证监会监管要求下设定怎样的个性化交易机制,交易所拥有了主动权,这意味着交易所自主塑形其市场特征的能动性得到极大提升。
交易所的市场竞争性会获得提升,那个交易所的服务更好,那个交易所就可以吸引到更好的优质上市资源。显然,转板制度将会凸显不同交易所的竞争原则,即交易所选择什么样的公司转板,展示的是其筛选优质上市资源的标准,新三板优质上市资源选择那个交易所上市,体现的是市场对交易所的择优而栖。
转板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新三板可以假借科创板和创业板在市场的声誉,既可以提升自身的形象,又可以与主板市场形成竞合效应。
随着注册制的推广,转板制度在给新三板带来跳板效应的合作性同时,也增加了新三板与科创板、创业板和主板市场的竞争性。新三板既要充当为主板筛选上市资源的功能,即充当公司上市前风险资产交易市场功能,又需要与科创板和创业板竞争优质上市资源,前者体现合作性,后者体现竞争性,从而实现市场间的差异化竞争合作关系。显然,在企业生命周期中,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需要找准各自定位,实行差异化竞争。为此,新三板未来更适合在企业种子期、天使期发力,更适合充当孵化培育的风险定价功能。
当然,转板制度助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还需要持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如进一步发展健全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辩方举证制度、和解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退市制度等,真正让市场培育起有效的自律自治能力,给予市场以牙齿,实现监管他律与市场自律自治的有机组合和相互助推。
总之,转板制度是迈向更高标准市场的净化机制,培育的是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相互助推的竞合效应。
□刘晓忠(财经评论人)编辑陈莉校对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