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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保障对象将获发价格临时补贴

原标题:我市保障对象将获发价格临时补贴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有效应对当前价格运行的新特点,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保障援助体系,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压力,市民政部门将为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等满足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是指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发放的临时补贴。

那么,具体哪些人可领取呢?补贴发放标准又是多少?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一)具有我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二)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低保边缘人员。此外,今年3月至6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的,也可获得价格临时补贴。

补贴按月测算发放,每月补贴标准不固定。具体按“低保标准×当月CPI同比百分比涨幅×调整系数”的方式,计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标准,调整系数综合考虑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上涨情况。当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按每人每月最低补贴60元计算。如根据上款方式计算的补贴标准大于60元,则据实发放当月补贴。而今年3月至6月的价格临时补贴按双倍标准发放。

价格临时补贴以应急措施的形式,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并于公布CPI等相关指数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记者了解到,满足条件的保障对象无需申请,补贴将直接发放到服务对象领取低保金等救助保障资金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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