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沪上街道:我们想要的信息要不到?委办局:该给的都给了!信息共享如何破壁
街道办事处处于上海城市政权体系的最末端,也是政府沟通居民、服务居民的最前沿。《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自2016年11月1日实施以来,效果如何?6月3日下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赴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
在疫情防控期间,数据共享为街道做好入户登记、预约口罩等工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为工作人员减负作出了很大贡献。条例第二十条对数据共享作出规定: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将人口、法人、房屋等基础信息向街道办事处开放,实现职能部门业务数据在街道层面的信息共享。
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信息共享还是会碰到各种“壁垒”,让不少街道工作人员碰了壁。
“信息共享供应程度不足,制约了智能化的推进。”浦兴路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承担了大量的信息采集工作,从目前实际情况来讲,公安、市场监管、住房这些部门要共享一些数据还存在一定的瓶颈,比如,最近浦兴路街道正在推居民区的社会治理联勤联动平台,通过信息联动实现工作联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口数据无法从公安系统实现实时对接。
在上周的执法检查座谈会中,东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春艳也谈到:“疫情期间不便与居民当面接触,我们想利用数据共享来作一些居民统计工作,但也许是担心信息安全的问题,在调取数据的过程中不断遇到断档,最后我们只能采用人海战术来收集数据。”
“共享信息资源目前还是很难的。”洋泾街道、金杨街道也有类似感受,一开始在社区治理中尝到了智能化信息化的甜头,但目前还不能做到所有的数据开放共享,不少数据依旧要靠工作人员去居民区采集。“受到硬件配置软件系统等原因,信息共享的范围力度不大,基础业务信息共享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为此,市人大代表郜俊影建议,可以先为街道中部分关键人员或技术人员开放数据共享的权限,这一方面能够避免数据的泄露,另一方面也能实现职能部门业务数据在街道层面的信息共享。
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宇青说,不少街镇都反映,“我们想要的信息要不到,或者是有一些数据没有开放给我们。”而委办局说,按照规定能给的信息,该给的信息都给了。“这说明大家的认知不同,街镇和委办局考虑问题的角度是不一样的。”刘宇青说,从依法的角度看,委办局知道该给的数据是否给了,而街镇不知道;其次,需求也不一样,街镇是从实用的角度看待数据的共享。他建议,在区级层面建立信息有效归集的制度,而不是由街镇和所有的委办对接。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蒋迪雯摄
图片编辑:曹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