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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风波”首宗暴乱案宣判 最终法官裁定被告无罪

原标题:“修例风波”首宗暴乱案宣判,结果竟然……

“修例风波”首宗暴乱案宣判 最终法官裁定被告无罪

20岁男学生林子浩被控于去年10月1日在黄大仙参与暴动,案件2日开庭,最终法官裁定他无罪。这也是修例风波暴发以来,首宗暴动罪裁决。

据港媒报道,林子浩案发日确是带齐装备,现身暴乱现场,兼且当场被捕,的确可能有参与暴动,只是法官认为“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所以他成功脱罪。

尽管两名出庭的港警表示,被告曾向警方防线投掷砖头和燃烧弹。但主审的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称出庭的港警并非“诚实可靠的证人”,又称被告“可能只是路过”。

“修例风波”首宗暴乱案宣判 最终法官裁定被告无罪

同日还有一单案件的结果也令人有些费解,去年11月,警员于湾仔港铁站月台从一名18岁围观男学生的包里搜获一把刀,遂控告他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法官2日判决时,认为控方不能证明这位男生有伤人意图,所以裁定无罪。

故此,有港媒认为,香港法院近期的一连串判决,均让人有理由怀疑,部分法官因其个人政见而影响判案,甚至涉嫌故意“放生”黑暴分子。

这样的怀疑并非没有证据支持,举例来说,去年高等法院李瀚良法官公开参与“反修例”联署,还有三名匿名法官曾向外媒发表扭曲失实言论政见。甚至,一名叫余俊翔的法官,则根本就是反对派公民党的前党员。

“修例风波”首宗暴乱案宣判 最终法官裁定被告无罪

另外,今年1月初,香港一名15岁中学生在街头投掷汽油弹,后承认犯下纵火与意图损坏财产罪名。屯门法院儿童庭法官水佳丽近日判刑时,竟称被告是“优秀的小孩”,“欣赏”他小小年纪已“主动及乐意帮助香港”。

有港媒对一些主审修例风波案件的法官所下的判词表示担忧,认为这种疑似“放生”的判决会造成“破窗效应”。

所谓“破窗效应”,是指一个社会若有人作出违法行为,而执法机关放任不管,又或者是警方已经严正执法,但是犯人获得包庇,并能因此而逍遥法外的话,法律的阻吓作用便会失效,不法分子便会有恃无恐,甚至变本加厉,社会的秩序亦会因此而崩盘。

是故,法官如何公正地行使保释条件决定权,以及其量刑酌情权,乃是维持及恢复香港社会秩序的关键因素。

而如果香港司法系统再不能纠正这股“放生”之风,阻吓街头暴力与本土恐怖主义萌芽,香港的安宁怎么保障?

还有港媒质疑,香港至今仍然未能止暴制乱,未来港区国安法案件的审判权,是否要交予香港法院呢?若是交给香港法院,又怎样避免法官因个人政见偏颇判决呢?

综合《大公报》《文汇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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