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持续加强对“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的监督纠正
正义网北京6月3日电(见习记者单鸽)“我们认为,在刑罚执行活动中还存在着个别执法司法人员对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执行制度还有不正确的认识;司法实践中一些刑罚变更执行评判标准不明确,执法司法尺度不统一;监狱罪犯计分考核标准还需进一步总结、完善,以突出重点等问题。”6月3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促进双赢多赢共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表示,近年来,刑罚执行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既分工配合又相互制约,确保刑罚执行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各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如何改进?对此,侯亚辉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加强与刑罚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刑罚执行及其法律监督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抓重点,继续做好重点罪犯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察机关将着重加强对“三类罪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重点罪犯以及罪犯岗位调整、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持续加强对“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的监督纠正。
二是提实效,深入推进“减假暂”监督信息化建设。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减假暂”监督办案模块,尽快实现与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的有效衔接,加快推广“减假暂”监督智能化软件应用,以信息化为驱动提升“减假暂”监督工作质效。
三是增刚性,注重检察建议的质量和落实。检察机关将对“减假暂”监督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和精准度,提升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
四是重自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升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