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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培育产业基地(园区)方案出台

原标题:省局培育产业基地(园区)方案出台

来源:省广电局

为积极培育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近日,省广播电视局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基本要求、申报条件、程序要求、规范管理等四方面内容,推动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中的产业基地是指在省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制作、分发传播、用户服务、技术支撑、生态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等领域具有引领和辐射作用的优秀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是指在省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创新发展方面具有一定基础、规模和特色,以集聚特色产业高端要素为核心,能够对本地区和周边区域产业发展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集聚区域。

根据《方案》,省局负责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结合各基地(园区)的优势和特色明确发展方向,并将在争取资金扶持、政策支持、业务指导、信息服务、宣传推广、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省局负责省内申报国家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的初审、推荐、指导和监督。设区市、县(市、区)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基地(园区)的日常监督指导和管理。对培育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审查一次,建立退出机制。

产业基地(园区)培育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基地(园区)建设单位,可向所在地县(区、市)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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