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相关办法我市将设立首席立法咨询专家
市人大常委会将设立首席立法咨询专家,为立法提供更加专业、权威的咨询意见。5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新修订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我市就在出台《办法》的基础上,聘请立法咨询专家,以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多年来,这些立法咨询专家发挥了智囊作用,为深圳立法提供了很多具有专业性、建设性和操作性的咨询意见。
此次修订《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制度,更好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新修订的《办法》要求,在遴选立法咨询专家之初,就要充分考量如何提高专家提供立法咨询意见的积极性,专家应当热心,并有时间参与立法工作。一年内两次不参加立法咨询活动或者一年内两次未按照要求提供咨询意见的,可能会被解聘。
修订后的《办法》还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在立法咨询专家库组成人员中聘任1至5名首席立法咨询专家。立法咨询专家的咨询事项也由原来的5项增加到10项,包括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及法规立项,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法规解释以及有关法规适用问题的工作答复,法规清理、论证、听证和立法评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等等,覆盖了立法相关工作的各个环节。
主任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议程,常委会会议拟于下月中旬召开,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