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直机关争创“模范机关”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市市直部门全面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据悉,为持续激活“模范机关”创建的内生动力,使创建活动形成常态长效,创建工作科学设置了正向、反向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方式,正向指标分为“建设强政治、带头抓落实的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强思想、带头学理论的模范学习机关”“建设强组织、带头严纪律的模范勤政机关”“建设强作风、带头勇担当的模范服务机关”“建设强队伍、带头当标兵的模范执行机关”等5个方面22项。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指标要逐条逐项细化和量化,做到前后对应、有机衔接。每一项指标对应推进措施、考评分值,做到有目标、有抓手。
《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层层抓好落实;要注重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争做先进、争做模范;要强化活动宣传,营造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共创共建氛围。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将对评定的先进单位,授予昆明市“模范机关”称号,力争使创建过程成为提高党建质量、推进事业发展过程。通过在全市机关中创建一批“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昆明日报记者李思娴通讯员刁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