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忠: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查调查安全工作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实测体温36.2℃,正常,可以开展谈话。”在吴忠市纪委监委办案点门口,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一边手持体温枪对谈话对象测量体温,一边对旁边的谈话人员说道。
疫情防控期间,吴忠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工作理念,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保障“走读式”谈话及审查调查场所安全。
强化“走读式”谈话审批。在严格落实“六必知”制度的基础上,谈话前详细了解被谈话人近期是否去过疫情比较严重的省、是否与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人员有过接触,是否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科学制定谈话安全预案,并按照审批权限,经审批后开展谈话。参与谈话人员谈话前必须自我测温,佩戴口罩,严格消毒,确保谈话对象和审查调查人员“双安全”。
强化防控物资配备。为办案点专门配备体温枪、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等必备防疫物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办案点外围、谈话场所等进行消杀作业,降低安全风险。同时,不定期对各审查调查组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防止小问题发展成为大风险。
强化谈话安全责任。谈话对象到达办案点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核对健康码、消毒,由驻点医生对被谈话对象进行体检、测体温、宣传疫情防范知识,做好相关记录。严格落实“手递手”制度,在遵守相关保密纪律要求的前提下,谈话前和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必须由其家属或同事等关系人将其送到市纪委监委办案点,并在陪送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做到无缝对接。谈话期间,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确保及时准确应对突发情况。(吴忠市纪委监委周文泽马应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