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让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医疗优待 15家医院开通"绿色通道"
5月26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消息,该队先后与7家市级、县级定点医院签订《消防救援人员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协议》,加上之前省消防救援总队确定的8家省级定点医院,我市消防救援人员可享受医疗优待的医院达到15家。
为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与现役军人同等医疗待遇的优待政策,确保符合优待政策范围人员能够及时迅速、方便快捷地享受优质高效的诊疗救治服务,日前,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卫健委积极接洽,联合转发了《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与现役军人同等医疗待遇工作的通知》。
各定点医院在挂号、缴费、检查、诊疗等科室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的标识,消防救援人员可凭借有效证件,按照“先住院、先检查、先取药、后缴费”的原则,优先进行挂号、缴费、就诊、住院。医院将在住院办理、医疗护理、急救用血、病房床位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此外,为保障对在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任务中受伤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快速救治,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构建消防救援人员重大疾病救治绿色通道,建立跨区域医疗救治协助机制,快速组织集中优势医疗力量开展专业医疗救治服务。
我市消防救援人员可享受医疗优待的15家医院分别是:山西白求恩医院、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省中医医院、省心血管病医院、太钢集团总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古交市中心医院、清徐县人民医院、阳曲县人民医院、娄烦县人民医院。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