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以上
《成都市促进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印发
成都日报制图江蕊松
市政府办公厅27日印发《成都市促进就业专项行动计划》(点击查看文件),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供需两端同步发力,着力解决企业稳岗压力大、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努力消除新冠肺炎疫情、经济领域风险对就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全力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支持保障。
《计划》明确提出,鼓励劳动者通过新业态新职业实现灵活就业,力争全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年培训劳动者20万人次以上;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0%以上。
持续减轻企业用工成本
全年计划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资金45亿元
《计划》提出,要降低企业社保成本、稳岗成本、培训成本和招工成本。具体来看,将持续落实社会保险“调基降率”和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支持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延缴、缓缴社保费,全年计划减少企业社保缴费超过400亿元。
快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我市将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从50%提至最高100%;对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给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全年计划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资金45亿元。
快速落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我市将对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企业,按照岗前培训500元/人、提升培训3000元—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中小微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线上线下招聘同步发力,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800场;组建人力资源服务协同联盟,搭建“天府招聘云”平台,共享岗位资源,实现“一键求职”。对中小微企业和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招用劳动者按规定给予最高2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向重点工业企业输送劳动者且帮助稳定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助。
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
全年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6万人以上
《计划》明确提出,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我市将加强高校毕业生择业指导,鼓励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加大招录招聘力度、扩大“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招募规模,为高校毕业生专项提供5800个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3000个大学生服务基层岗位、10000个公益性岗位、5000个就业见习岗位。
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年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7.3万人,劳务品牌培训1.8万人,返乡创业培训5000人。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临时性公益岗位,为农村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要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援助和托底帮扶,全年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6万人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2000元/人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鼓励劳动者通过新业态新职业实现灵活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并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70%的社保补贴。
提高就业质量优化就业服务
大规模开展企业和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
就业方面,《计划》明确,要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我市将深入开展全民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亿元,大规模开展企业和重点群体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参加培训提供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
要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联网发布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见习、培训等服务信息,推进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事项受理、审核、实施一体化办理,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网通办”,打造“智慧人社”服务品牌。
要加强劳动关系矛盾调处。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狠抓根治欠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记者张家华赵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