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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合“网红直播”等热点炒作股价?众应互联收关注函

原标题:迎合“网红直播”等热点炒作股价?众应互联收关注函

新京报讯(记者阎侠)在昨天发布了对外投资的消息之后,5月26日,众应互联便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关注函。

对外投资公告显示,众应互联拟增资取得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元纯传媒”) 22.39%股权,增资资产包括:持有的北京新彩量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彩量科技”)100%股权及依法享有的全部权利和依法承担的全部义务;对上海宗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宗洋”) 9500万元应收款项本金及利息之债权请求权;持有的现金3000万元,上述三部分资产合计金额为37500万元。

同时,众应互联与元纯传媒签署了《框架协议》,上述增资议案通过后,众应互联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资、股权转让的形式继续投资元纯传媒,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32000万元。

对于此事,深交所表示关注。深交所要求众应互联说明前述增资与后续追加投资是否为一揽子交易,若否,请说明原因并说明后续拟取得的标的公司股权情况。本次交易结束后,元纯传媒和彩量科技是否应纳入众应互联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众应互联2020年4月29日披露的主要经营业绩,众应互联2019年末净资产为1.21亿元,众应互联将于5月29日披露2019年年报。因此,深交所要求众应互联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应按重组办法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是否通过拖延披露年报的方式规避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深交所还要求众应互联结合其债务逾期、股权冻结、账户冻结等事项说明上市公司本次支付现金及后续投资资金来源,并充分分析所需资金的可获得性,是否对上述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并提示相关风险。

另外,针对本次的投资标的元纯传媒,深交所要求众应互联补充披露元纯传媒各类业务具体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近三年各类业务实现的收入、利润情况、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核心关键人物、取得的资质许可及尚需取得的资质许可情况。

深交所要求众应互联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监高和持股 5%以上股东的具体减持计划或进展、未来三个月申请解除限售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是否存在主动迎合“网红直播”等市场热点进行股价炒作的情形。

记者阎侠编辑孙勇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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