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昌县:落实落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
来源:葫芦岛市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在我受处分后,依然对我进行帮扶,经常提醒我、关心我、鼓励我,让我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前进。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栽培……”处分期满重新被提拔任用的干部王某对组织的跟踪帮助非常感激。
葫芦岛市建昌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出台《建昌县纪委监委关于<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试行)>的分工意见》,细化分工、压实责任,规范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推动以案促改,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建昌县纪委监委跟踪帮助工作坚持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台账、有评估、有档案,通过“一表一台账”机制,坚决把跟踪帮助工作落实落细。通过对2018年以来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包含261人的跟踪帮助台账。针对不同违纪性质和情节,组织相关人员集体“会诊”,量身定制“跟踪帮助套餐”,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帮助,重点加强心理疏导、剖析问题、摘卸包袱、关怀鼓励,并针对跟踪帮助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回头看”。加强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从源头堵塞漏洞,力争跟踪帮助效果最大化。目前,已开展跟踪回访40人次,全部形成综合分析材料归入干部廉政档案。
通过认真对跟踪帮助后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县纪委监委定期形成报告,向县委报告、向组织部门通报。对影响期满,思想进步、表现优秀的干部,积极推荐使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执纪和教育的最终目标,开展既有震慑又有温度的监督,让受处理处分干部从‘有错’干部转化为‘有为’干部是我们的努力方向。”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十八大以来,建昌县已有37名处分期满后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获得重新使用,有效促进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充分激发了干事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