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领导检查“关键小事”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本报讯《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检“两长”近日分别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工作,是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紧密相关的“关键小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各区高度重视、注重创新、大胆破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上下联动,深入基层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探索有效措施与方法,广泛营造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积极投入的良好氛围,抓紧抓实抓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结合检查工作,市领导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推进大会精神,高度重视和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基层治理水平,为群众营造健康整洁生活环境。要按照务实管用的要求,继续加强制度设计和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形成有效机制;要健全物业管理体制,积极引入物业公司,提供停车秩序管理、垃圾收集清运等专业化的日常管理服务;要注重积累经验,推广好的做法,用好“吹哨报到”和“接诉即办”机制,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引导工作,不断发现问题与短板并及时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
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要互相借力、相互促进,要与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卫生健康公约贯通起来。要把防疫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固化下来,转化到日常的社区服务管理之中,组织发动社区楼门长、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指导居民规范垃圾分类行为,推动分类习惯养成。要加强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引导人民群众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自觉,形成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统筹考虑、充分整合区域内的各方面资源,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形成“叠加效应”和工作合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在两个条例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执法检查监督,推动各方主体依法履职,推动破解难题和问题整改,让惠及百姓的“关键小事”真正落到实处。(本报记者集体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