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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乔晓玲:应对生猪限养禁养区制定国家标准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乔晓玲:应对生猪限养禁养区制定国家标准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乔晓玲带来了《提前制定生猪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提案。围绕恢复生猪生产,乔晓玲提出了有关抓紧制定全国生猪产业发展规划、抓紧制定生猪限养禁养区国家标准、开展生猪养殖集中区专题研究、指导各地确定中小散养户布局等4点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乔晓玲:应对生猪限养禁养区制定国家标准

建议制定生猪限养禁养国家标准

“十三五”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呈现下降趋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生猪存栏3.1亿头,比2016年减少约1.25亿头,下降28.6%;生猪出栏5.44亿头,比2016年减少约1.41亿头,下降20.6%;生产猪肉4255万吨,比2016年减少约1044万吨,下降19.7%。

受非洲猪瘟影响,2019年国内猪肉供应整体偏紧,猪价大幅上涨。为尽快恢复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给,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要“恢复生猪生产”。

乔晓玲告诉新京报记者,想要恢复生猪产能,光靠规模化养殖远远不够,“公司+农户”的合作方式也十分必要。然而,自“十三五”以来,为减小环保风险,很多地方出台了限养禁养政策,一定程度上减小了生猪产能。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各地中小散户的退出程度并不一样。

针对上述现象,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要求,要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和搞“无猪市”“无猪县”问题。在乔晓玲看来,“没有统一标准,就无法判断什么是‘随意’,更谈不到‘纠正’。”今年两会期间,她在提案中建议,抓紧制定生猪限养禁养区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划定限养禁养区的统一规范,为制定生猪产业规划和“省负总责”提供法定依据。

乔晓玲认为,说明哪类地区必须限养禁养,哪类地区可以发展养殖,有助于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而只有“兼顾好环保与产业的平衡,才能把产业做长”。

研究划定生猪养殖集中区

“每一次大的震荡对整体行业都是一次重新洗牌。”乔晓玲告诉新京报记者,去年突发的非洲猪瘟给行业带来较大打击,使很多肉类加工方式都发生了改变。“当时的情况,只能先让每个省份管理好内部生产,所以产生了由‘运猪’向‘运肉’的转变。而在未来“运肉”可能变成常态化的背景下,一些布局问题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

在实际“运肉”的过程中,由于地理位置,部分养殖基地距离最近的屠宰场可能不在本省,而在邻省。但基于限制跨省运输的规定,此类养殖基地只能绕道几百公里去找省内屠宰场。乔晓玲指出,“这样的长途运输不但增加运输成本,也会使猪产生应激反应,造成猪肉品质下降。”

乔晓玲认为,经历一次动物疫情、一次人类疫情后,“十四五”规划或可考虑合理分配屠宰与养殖布局。建议组织原生猪主产省、销区城市等有关方面,在全国及各省份范围内明确划定生猪养殖集中区,研究屠宰加工转移的实施方案和活猪调运的具体路径,鼓励在省内健全产业链,用最短距离解决运输、降低成本、保证品质。

带动企业与中小养殖户合作

针对恢复生猪生产,乔晓玲还认为,确定中小散户布局也是重要一环。

据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介绍,目前,国内规模场饲养的生猪占52.3%,中小户饲养的生猪占47.7%。乔晓玲指出,我国生猪养殖产业中,中小企业仍占较大比例,不可能被完全放弃。但经历非洲猪瘟和新冠肺炎疫情也可看出,中小散户基础性生产设施较为薄弱,不像大企业在人员调控、生产资料调控、基础设施的抗风险能力上都比较强,经不起风险冲击。

今年两会,乔晓玲在提案中建议,可提前组织力量制定全国生猪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导各地确定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和中小散养户的布局,为落实中央各项有关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不确定具体的养殖布局,就难以安排相应的防疫人员和防疫经费,难以落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方案。”乔晓玲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组织化管理,可由当地部门或组织去牵头协调,带动中小养殖户与大规模企业的合作,弥补其在养殖或屠宰方面的缺失,实现互利共赢。

在乔晓玲看来,明确生猪限养禁养区、养殖集中区、中小散养户布局,将进一步推动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环节,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奶业、禽类、牛羊等生产的扶持政策和结构调整确定空间。而在未来,生猪养殖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养殖技术都应该有更大创新,同时可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水平,为规模化养殖建立追溯体系,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新京报记者王思炀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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