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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

原标题:最高检:对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民营企业保护是近年来的重要议题,今天(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

报告指出,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切实做到慎捕、慎诉,并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指导;对1971名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办案机关取保候审。

最高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解释称,与某些国有企业负责人一旦涉案出问题,可能很快就有接任人选不同,家族式民营企业负责人被抓、被判,十有八九企业容易垮掉。因此提出,慎捕、慎诉。

同时,王松苗也强调,民营企业不是法外之地,不是所有案件都要从宽。对那些必须捕、必须诉,特别是涉黑涉恶、罪行严重的,坚决严厉打击,决不搞“一风吹”。

报告还提到,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组织专项清理,排查出2687件,已督促结案1181件。

作报告时,张军举了一个例子解释,湖南湘潭57家民营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立案侦查后6年未结,涉案企业融资难、经营难。检察机关发出监督意见,57起案件全部撤案并退还扣押财物。

新京报记者王俊

编辑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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