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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每年因为这个损失数千亿美元,委员:我国应尽早立法止损

原标题:美国每年因为这个损失数千亿美元,委员:我国应尽早立法止损

美国每年因为这个损失数千亿美元,委员:我国应尽早立法止损

随着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因素。对数据的处理和利用能力,决定着企业、组织甚至是国家的未来。不过,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光耀却发现,在数据急剧增长并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数据质量不高、相关标准和规范缺乏等问题,已成为妨碍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目前,国内缺乏统一的数据质量标准。有的组织掌握了大量原始信息,但没有统一的处理标准,数据有效性差。有时,不同组织的数据处理标准不同,编码原则不一,造成数据不一致、不准确等问题。“比如,我国目前的医疗大数据,不同医院拥有各自独立的系统,数据标准不一,不能互通互认。”俞光耀说。

“除了数据质量标准,还需要建立数据质量管理规范,以促进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有效采集、处理和使用数据。”俞光耀指出,目前,我国还缺乏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比如,缺乏系统的数据质量管控流程,较多是依据经验对数据进行粗放式处理;缺乏信息化技术手段支撑,线下操作、手工填报、人工核算仍是数据处理中的普遍现象,处理效率低且易出错,缺乏对数据质量的评价模型及考核体系,数据质量提升工作难以持续推进。

美国每年因低质量数据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千亿美元,为了提高数据质量,美国于2001年通过“信息质量法”(Information Quality Act, IQA)。200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也组织撰写ISO8000数据质量标准,对国际化数据质量进行规范。此外,为了加强数据所有权保护。2016年,欧盟出台《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截至2016年12月,已经有115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信息保护法,确立了相关信息收集、使用以及跨境传输的基本规则。

为此,俞光耀认为,我国也应该为数据质量立法。“以《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国家指导性文件、地方性法规为基础,建议国家层面加快研究建立覆盖数据采集、整理、应用和隐私保护等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监管法制体系。为企业获取和加工数据、社会利用数据,以及政府部门进行相应的监管活动提供法治保障。”俞光耀说。

借鉴各国各地区政府和国际组织的经验和实践,俞光耀建议,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牵头,加快研究建立我国数据质量的基础标准和面向不同行业的数据质量标准。鼓励各地区、各行业积极探索建立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同时,指导和鼓励企业建立自身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他还建议,在建立数据质量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由质量评估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牵头,逐步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数据质量管理的等级评价体系,探索开展数据质量管理水平第三方认证。并由国家认监委将数据质量以及数据管理质量的认证纳入国家认证认可体系。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曹飞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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