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讲,“家和万事兴”。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家庭成员间能否夫妻互敬、敬老爱幼,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便是以现行的家事法律为基础,结合社会发展需要编纂而成。
继2017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总则后,“家风”这一概念也被引入草案中。同时,草案还明确提出,夫妻间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倡导良好的家庭观念。
[草案亮点]
将现行婚姻法、收养法规定融入法典体系,删去、修改、增设了部分规定,契合社会发展需要;“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写入草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中。
[专家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龙翼飞
草案的婚姻家庭编是立足于新时代、回应亿万人民群众追求婚姻家庭和谐幸福的需求所进行的重大立法行动。法典编纂期间,国家立法机关积极努力,社会各界也都给予了支持、付出了努力和智慧。
民法典全面地保护社会成员的基本人权,有效调节各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其中的一编,婚姻家庭编将过去单行的婚姻、家事法律,融入到了民法典的体系中来。
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家庭编所坚持的立法思想应当是以十个“人”为核心,即人权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性友善、人亲和谐、人本秩序、人文关怀、人际诚信、人财共济、人伦正义。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场合都作出重要指示,要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是社会成员生活的港湾,是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安宁的重要空间,家庭建设直接关系到人们能否在这个领域中实现基本人权、实现情感需要、实现家庭职能。
因此,婚姻家庭编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作为指导原则之一,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相信民法典的颁布,特别是婚姻家庭编的实施,能让亿万人民群众获得婚姻家庭的幸福感,为在婚姻家庭领域实现基本人权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