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杨玉芙委员:过高税负制约律师行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玉芙(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胡玉菡)“过高的税负已成为制约律师行业规模化发展的严重障碍。”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玉芙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有关部门依法、正确、合理核定律所成本。
“由于律师事务所不属于营利性法人单位,只是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一些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办案费用无法在成本中列支。”杨玉芙委员表示,律师服务项目只能是“法律服务”,按现行税收征管规定能够在成本中列支的费用有限,因此导致实际税负率较高。
“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成本也无法列支。”杨玉芙委员指出,律师参与的社会公益性活动较多,比如行业协会或司法行政组织安排的公共法律服务性质的值班、以及接受指派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只能得到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补贴,也无法在实际核算中计入成本。“这部分补贴,应该在税前扣除,不应计入应税收入。”
“律所税负过重不利于其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也影响律师行业整体长远的发展。”杨玉芙委员建议在国家原有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准确计算律师的服务成本后进行加计扣除,确保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收入总额的25%,以实现律师行业的合理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