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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内蒙古督促开展银漫矿业“2.23”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案促改

原标题:举一反三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内蒙古督促开展银漫矿业“2.23”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案促改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编者按

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纪委监委在2019年部署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以评选打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案促改各100个优秀案例检验活动成效。即日起,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案鉴》栏目,展示部分优秀案例,深化以案为鉴,发挥优秀案例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抓好“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成果转化运用。今天推出第一期《举一反三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内蒙古督促开展银漫矿业“2.23”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案促改》,敬请关注。

以案促改

锡林郭勒盟银漫矿业“2.23”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自治区纪委监委以案为鉴,在严肃追责问责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标本兼治,深挖细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预防体系建设,举一反三,一体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三不”机制,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基本案情

2019年2月23日,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22人死亡、28人受伤的井下重大运输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自治区纪委监委立即派员赴锡林郭勒盟实地调查指导事故处置工作并成立责任追究组全程参与事故审查调查工作,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启动审查调查程序。在开展深入细致的核实和审查调查工作基础上,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对5家责任单位作出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给予24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公职、撤职、政务记大过等处分。

二、主要做法

靶向施治防风险。自治区纪委监委向锡林郭勒盟盟委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向锡林郭勒盟行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下达监察建议书,督促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组在安全生产系统开展专项整治,防范排查安全生产风险。

列出清单明责任。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根据建议书中所列问题和整改建议,及时准确查摆本次事故中暴露出的风险隐患,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部门,挂账督办。

跟踪督导求实效。自治区纪委监委将“2•23”事故问题整改列入日常监督工作重点,建立监督台账,紧盯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先后多次通过电话、文书、实地察看等形式,强化对以案促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构建起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防范机制。

三、以案促改效果

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与5名区管干部进行谈话,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与19名问责对象进行谈话并组织召开廉政文化进企业座谈会,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与7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通过分级分类开展谈心谈话、廉政警示教育,使受处分干部知错悔过,诚恳接受组织处理,警示其他干部筑牢拒腐防变堤坝,保护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取得良好政治效果。

行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锡林郭勒盟盟委、行署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及时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出台《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细化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盟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同时,通过“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行动,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11189条处、下达执法文书3632份,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348起。西乌珠穆沁旗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落实带队检查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10条共性职责和185条专项职责,开展即时和年终考核,压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明责尽责。通过不断优化制度机制,规范行业秩序,锡林郭勒盟矿产资源领域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截至目前,西乌珠穆沁旗已投入878.92万元,建设“智慧安监”一期,10家企业接入视频监测,99家企业完成在线注册,“人防+技防”监管格局初见成效。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为重点监管部门增加行政、事业编制20个,引进专业人才4人,选派12名一线监管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补充招录14名队员,增强白音华矿山救护中心救援力量,整合组建本地专家队伍17人,指导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救援队12支322人,提升生产安全保障水平。(王慧贺希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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