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亚莉代表:为检察机关惩治“伪创新”的金融犯罪点赞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郑亚莉(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胡玉菡)近年来,金融犯罪尤其是涉众型金融犯罪呈上升趋势,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违法犯罪不断增多,对金融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此,最高检提出,检察机关既要保护真正的“金融创新”,又要精准惩治“伪创新”的金融犯罪。近日,这句话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引发热议。
“如果有人假借‘金融创新’之名、打着‘互联网+’等新概念去掩盖违法犯罪本质,欺骗社会公众,一定要坚决打击。”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郑亚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行业应该具有一定的准入门槛,非常需要强力监管。检察机关严惩‘伪创新’的金融犯罪,是真正有效支持金融创新的方式,避免金融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在郑亚莉代表看来,惩处金融犯罪与保护金融创新并不矛盾。
如何分辨真正的“金融创新”呢?最高检提出,要运用“穿透式”办案理念,采取实质判断的方法,不让那些借“金融创新”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犯罪行为逃脱法律的惩罚。
“在这种办案理念下,可以建立具有包容性的创新管理机制,允许产品服务在一定许可范围内试错。”郑亚莉代表希望,尽快推出金融创新的“沙盒监管”模式,为金融产品、服务以及商业模式创新提供一个“安全空间”。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对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当前我们关注的金融风险,首先是影响面较广的系统性风险,比如网络借贷风险。”郑亚莉代表对记者说,还有行业风险和区域性风险,比如出口、餐饮、娱乐、消费等行业信贷风险聚集,也会延伸至传统的制造行业。
郑亚莉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要有效利用新兴技术进一步提升办案的技术含量。”她对记者举例说,比如检察人员可以具备法律、金融、信息技术等复合知识背景,深入研究微信朋友圈等新平台发生的案件规律,加强对新兴金融模式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人们遭遇金融犯罪时,最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尽快追赃。”郑亚莉代表表示,希望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可靠的维权渠道和方式,建议检察机关处理好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之间的关系。
2019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为加强金融监管、深化治本举措共发出检察建议200余件,涉及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加强金融犯罪领域黑灰产业链全链条治理等多方面。
“金融犯罪领域黑灰产业链处在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检察建议可以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及时矫正金融市场的错误行为,划清红线。”郑亚莉代表建议,要积极促进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的出台,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保证有法可依;司法机关及时办理新型金融犯罪案件,可以向市场传递明确是非信号;也可以和高校一起开发、利用数字化资源,宣传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