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彭静委员:完善配套机制,提升检察公益诉讼整体质效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操余芳)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正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要求积极、稳步推进,但实践中仍不可避免面临诸多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建议完善配套机制,提升检察公益诉讼整体质效。
彭静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详细介绍了目前检察公益诉讼面临的一些困境。她指出,公益诉讼的规定散见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英烈保护法等法律中,缺乏体系化的制度架构。目前范围限定在“4+1”领域,对于安全生产、互联网、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扶贫以及国防等领域的公益损害能否提起公益诉讼未予明确。另外,检察机关虽有法定的调查核实权,但法律并未规定被调查对象不配合或妨碍调查时的惩戒措施。此外,生态环境等公益诉讼案件对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能要求较高,案件办理时需要请专业鉴定机构和专家予以辅助,鉴定、评估的高成本制约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有效开展。
彭静委员对此提出了几点建议。她提出,条件成熟时可探索统一的公益诉讼立法。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可与当地人大、政协、公安、法院、公益性组织等单位建立长效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打造公益诉讼的合力,还可与财政部门共同推动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强化检察公益诉讼的经费保障,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专业的鉴定机构,配备相应技术设施和技术人员,统筹考量检察机关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鉴定评估和专家咨询所需费用。还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善调查核实法律制度,增强调查手段的刚性与力度。
“此外,还要强化公益诉讼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科技强检,逐步建立完善公益诉讼鉴定中心,善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提高取证能力和办案精度,还要通过开发公益诉讼办案软件和案件集中办理工作平台,实现案件线索的及时发现、全面分析与及时办理。”彭静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