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幼儿园6月2日起将陆续开园
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幼儿园在园儿童返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通知》指出,6月2日起,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陆续开园,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自愿弹性入园制度,且暂不提供早餐服务。至于全市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则参照我市中小学相关安排执行。
在园儿童返园前2天申报健康信息
《通知》明确指出,6月2日起,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陆续开园,具体返园时间由各区及幼儿园结合实际自主确定,且至少在儿童返园前3天向社会发布。原则上,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开园。
以区为单位对全市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和在园儿童进行开园前健康排查。区卫生健康部门分批组织幼儿园教职工返岗前接受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教职工和在园儿童在返园前2天,以幼儿园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和在园儿童进行“深i您”健康码和健康信息申报,符合条件的方能返园。幼儿园不得接受未取得健康绿码、未申报健康信息的教职工或儿童入园。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要确保辖区每所幼儿园配备1名卫生健康副园长和卫生健康联络员。在返园前一周组织幼儿园保健人员专项培训,对幼儿园教职工进行全员培训。
保教费按月收取,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自愿弹性入园制度。幼儿园应尊重在园儿童家长意愿,采用全日制、半日制等形式安排儿童返园,对本学期暂不返园的儿童,幼儿园应保留学位,不得收取占位费等费用。
至于收费问题,《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应按《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委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指引的通知》的要求,按月收取保教费。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月保教费标准的20%收取;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月保教费标准的50%收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按整月收费。在暑假期间继续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但不超过50%。因疫情期间幼儿园暂不提供早餐服务,建议伙食费按原标准的2/3收取,不在幼儿园就餐的不收取伙食费。幼儿园未开园不得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暂不提供早餐服务
《通知》还要求,幼儿园教职工须提前一周返园做好开园准备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家长一律不得入园。采用设定接送区域、多个出入通道、分班级、分时段错峰等方式组织幼儿入园离园。
在园儿童返园后,幼儿园应科学组织疫情期间保育教育活动,合理安排场地,最大限度利用室内外空间,避免幼儿过度聚集。疫情结束前,幼儿园暂不提供早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儿童在家午餐、午休;暂不开展走班、“大带小”等活动;暂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亲子活动、外出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