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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雨衣妹妹”商标被驳回,坚决对抢注“生意”说不

原标题:抢注“雨衣妹妹”商标被驳回,坚决对抢注“生意”说不

抢注“雨衣妹妹”商标被驳回,坚决对抢注“生意”说不

▲资料图“雨衣妹妹”微博截图

疫情暴发后,因为“逆行”驾车到武汉,为医护人员做盒饭,成都90后餐饮创业者“雨衣妹妹”刘仙在网络走红。然而,在媒体报道“雨衣妹妹”事迹后不久,有多个自然人及公司在多个类别上申请了“雨衣妹妹”商标,包括服装、餐饮、茶叶等多方面。为此,感到寒心的刘仙走上了维权之路。

日前,“雨衣妹妹”商标遭抢注一事有了结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部分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部分抢注者也自行撤回了商标申请。

“雨衣妹妹”还在前线抗疫,背后却是一群人忙着抢注商标,“好”与“坏”的对比着实让人无语。这种反差鲜明的对比,也让人们深刻地感受到,某些让人不齿的抢注行为,不仅是对知识产权保护边界的突破,也是对于公序良俗与道德边界的挑战。

然而,“雨衣妹妹”是这次疫情期间诸多走红的“标签”之一,也是被抢注的涉疫商标之一。早在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予以了依法驳回。抢注“雨衣妹妹”商标的申请同样被驳回,其实在意料之中,也是相关部门对于商标注册秩序的再次重申。

与一般“蹭热点”式商标抢注行为不同,抢注涉疫的人或特定名称、标签,不仅可能侵犯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也不啻为是对商标背后公共情感与内涵的冒犯和消费。而商标法中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能损害社会道德风尚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

国家知识产局的驳回理由中也申明,其他申请人未经刘仙本人授权将“雨衣妹妹”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易产生来源误认、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而单纯站在善待抗疫志愿者的角度,类似“雨衣妹妹”这些称谓背后,不仅对应着当事人的默默付出和特殊经历,甚至凝结着社会的公共价值寄托,如果让这样的抢注行为得逞,也不利于呵护抗疫精神。

事实上,今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拟定《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启动与疫情相关的、易发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的管控;3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代理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的调查、查处力度,“对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有公开报道显示,目前全国已有多起商标申请人或代理机构被开出罚单的案例。这说明,有些“抢注”行为不仅吃相难看,还可能涉嫌违法。其实,商标抢注之风已盛行多年,早在非典时期就出现过相似场景。而这些抢注背后,不单单只是个人的侥幸心理作祟,还往往对应着灰色产业链,伴随着敲诈勒索、恶意竞争等种种不法乱象。因此,对不合理的申请行为予以驳回,还只是最基础的一环,对背后可能存在的灰色产业链,更要顺藤摸瓜,加以严肃治理。

像疫情这样的大事件,往往催生诸多热点标签和事物,也让商标抢注行为“伺机而动”,这为商标注册审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另一角度看,“特殊时期”乱象的集中抬头,也可以是推动善治的窗口。

比如,可以进一步优化完善驳回标准,并乘势加大对恶意抢注“生意”的打击力度,有利于形成更明确的社会治理预期;又比如,对涉疫商标注册的规范,可有助于摸清一些非法注册申请行为的规律。此次抢注“雨衣妹妹”商标被驳回,也彰显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公正与严肃。

当然,对恶意抢注商标现象的治理,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的一部分,它的完善,需要行政、法律等多方面的共同进阶。但及时依法驳回不合理申请,是直接对恶意抢注行为说不,这个环节依然是关键。

□任然(媒体人)

编辑胡博阳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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