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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发挥监察建议书靶向治疗作用 做深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原标题:沈阳市大东区:发挥监察建议书靶向治疗作用做深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个别身体没有残疾的党员干部,存在违规申请办理残疾证的问题,为深化源头治理,现向区残联提出如下监察建议……”日前,沈阳市大东区纪委监委对区残联发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证申领工作相关制度机制的监察建议。

区纪委监委在对某涉恶团伙案件开展“一案三查”过程中,发现有公职人员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违规办理残疾证,以此享受国家为残疾人提供的优惠政策。在查办的一系列案件的背后,区纪委监委发现在残疾证办理过程中存在着制度缺陷和漏洞,为做深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要求区残联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督整改措施。

区纪委监委深入分析案发的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依法提出监察建议,建议区残联严把“三关”强化监督。一是严把初始环节申请关。申领人在社区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时,一定要求本人现场申请申办做到全程留痕。社区负责此项工作的专职干事对此环节负监管责任。二是严把体检环节提醒关。申领人(代办人)到残联申领制式的《体检表》时,残联工作人员一定要详细了解申领人(被代办人)的残疾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备案有记录。三是严把发证环节审核关。残疾证发放前,残联工作人员要对残疾证申领人的残疾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申领人残疾信息有疑问的,一定要审慎办理,在做实前期工作基础上,决定是否准予发放残疾证。

除了区残联暴露出的问题,区纪委监委还在工作中查找共性问题,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监督提醒作用,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落实跟踪督办制度,建立工作台账,通过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提高监督质效。为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要求相关单位在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30日内,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或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究确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责任人,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函告。截至目前,大东区纪委监委共发放建议书16份,其中纪律检查建议书12份,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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