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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12年 人大代表:该修改了!

原标题:《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12年人大代表:该修改了!

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未成年人保护受到关注。

成都市人大代表、成都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成都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王力宏提交议案,建议对现行《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增加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校园欺凌、性侵等领域的管理规定。

其中不乏具体细节,比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二百米之内不得开设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他同时建议,学校设立防欺凌性侵等高发侵害事件的处理部门,制定一套完备的预防侵害、处理侵害、修复心灵的机制,设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进行负责。

现行条例超过12年未修订

“从两个角度来看,对《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进行修订是很有必要的。”王力宏表示,《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于2007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后,至今已超过12年,期间并未进行修订。从立法角度上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有所缺乏。

王力宏

王力宏

另一方面,从条例结构上看,《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强调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没有涉及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

王力宏认为,仅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未成年人地方保护条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密切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在原有条例的基础上,考虑增设自我保护、司法保护、机关保护等部分。

现行条例存在五个主要问题

在王力宏看来,《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实施中存在五个主要问题,包括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有待加强,未成年人吸烟饮酒现象日益频繁,儿童食品、玩具和用具等产品缺乏市场监督,校园欺凌性侵等侵害事件频发,学校存在可能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教学设施等领域。

《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12年 人大代表:该修改了!

其中,针对未成年人吸烟饮酒现象,王力宏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观原因在于受传统酒文化影响,监护人对未成年人饮酒不明确,甚至存在默许甚至纵容的态度。同时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对于吸烟饮酒存在好奇、模仿和攀比的心态。客观原因在于商家由于自身利益等原因造成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难以贯彻落实,所以未成年人能够较容易买到烟酒。

除此之外,对于社会关注的校园欺凌、性侵等事件,王力宏表示,近年来,相关部门也在对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但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缺乏预防侵害、处理侵害、修复心灵的专业部门及有效工作处理机制。

12条建议

学校应设立防欺凌性侵处理部门

对于现行实施的《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王力宏对于提出了12条具体的建议,包括5条修改建议和7条新增建议。聚焦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不良行为学生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学生自救技能培训、校园教学设施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多个方面,在原条例基础上,提出更加具体的规定,并加强相关部门监管力度。

对于原条例中“对于有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当加强教育和综合矫正”的规定,王力宏建议将酗酒的限制事项修改为饮酒,并在限制事项中增加吸毒。

同时,针对违反师德事件,王力宏认为,把好教育系统选才用人关,从源头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建议增加对于有性变态和心理疾病者、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从事教育工作或校园工作的相关规定。并且突出学校作为学生管理主体的主导地位,设立防欺凌性侵等高发侵害事件的处理部门,制定一套完备的预防侵害、处理侵害、修复心灵的机制,设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

在校园周边环境方面,王力宏建议,应当增加相关规定,比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二百米之内不得开设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酒吧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在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全市统一的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禁止接纳未成年人。

红星新闻记者叶燕邓文博编辑刘宇鹏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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