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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缩短学校住宿费咋算?这6个省份明确退费细则

原标题:学期缩短学校住宿费咋算?这6个省份明确退费细则

新京报讯(记者应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多地中小学及高校推迟开学。不少家长关心,本学期时长缩短,已交的住宿费能退一部分吗?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5月15日上午,至少有广东、陕西、宁夏等6省份出台住宿费退费细则,多数明确费用退减按月计算。有高校已经启动退费流程,其中,西安翻译学院住宿费退费将涉及2万余名学生、金额1700余万元。

多省份明确住宿费退减按月计算

多地先后明确住宿费退费规定。

4月28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消息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

4月30日,广东省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已经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合理退减。具体办法为,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学校根据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同日,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教育之江”发布消息称,将做好住宿费退费工作。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随后,宁夏、河北两省也明确已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学校,须将多收部分结算退还学生。退还标准与浙江相同。

四川省则明确退费需要考虑更多因素。对于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上述省份都强调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预收住宿费。

宁夏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学校须将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退还学生。

陕西、浙江、河北、四川、广东等地也都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广东省还提出,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各地、各校(幼儿园)要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大资助力度,可给予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等。

西安翻译学院等校已通知退还住宿费

住宿费退还政策已在部分学校实践。

据媒体报道,4月30日,西安翻译学院通知将为学生退还住宿费。该校以一学期5个月为基数,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已缴费的学生将退还3个月住宿费,占总体的60%,未缴费的同学将按照2个月时间收取。此次退费将涉及2万余名学生,退费金额1700余万元。

5月10日,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因受疫情影响,同学们一直线上学习未能返校住宿,根据上级政策,学校决定对2020年春季学期的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天数进行结算,近期将分批陆续合理退减住宿费。

5月14日,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出消息称,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合理退减。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专家

学校宿舍功能及租约关系有待重新界定

疫情期间,大批高校延迟开学,在校生无法返校、不住宿舍,那交给学校的住宿费能不能退?

针对这一问题,教育部今年4月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其中明确: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外,教育部还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收取,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高校是否应退住宿费”也在网上引起热议。支持者认为,站在学生角度考虑,没有住宿舍却要交住宿费,即便只有几百元,道理上也说不过去。反对者认为,学生住集体宿舍费用并不高,高校给了优惠和照顾,更何况物品放在宿舍里,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管理和维护费用。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育学者熊丙奇表示,学生住学校集体宿舍,和校方(宿舍供给方)应该是租客和房东的关系。没住宿舍应该退费,但学生和学校有租约吗?如果有,意味着宿舍在租约期间是属于学生的。“就像某个人在打工城市租房,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回城市,房子空关了两个月,租客没有理由向房东要回两个月租金。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住学校宿舍是否严格按租房的方式签约,明确权责。”

目前在这一问题上,很多学校的处理比较模糊。教育部规定各高校收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者跨学期,是把租住宿舍的协议时间确定为一学年或一学期。但高校在执行时通常是出台行政规定,规定住学校宿舍就交多少费,这也就让宿舍的“角色”“定位”很不清晰。

“在明确高校要根据学生实际入住情况退费后,其他所有寄宿制学校也应根据学生实际入住情况退费。而经过这次特殊情况,需要重新界定宿舍功能,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适应高校正推进的教育教学改革。”熊丙奇说。

新京报记者应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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