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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大头娃娃” 任何恶行不可姑息

原标题:面对“大头娃娃”任何恶行不可姑息

来源:楚天都市报

面对“大头娃娃” 任何恶行不可姑息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屈旌

湖南永兴多位儿童食用名为“倍氨敏”的奶粉后出现发育迟缓、头骨突出等症状,酷似“大头娃娃”,经诊断为佝偻病。目前当地已组织专班开展调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对此事高度重视,责成当地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据5月14日《楚天都市报》)

2003年发生在安徽阜阳的“大头娃娃”事件,掀起了对劣质奶粉的声讨和围剿,至今仍让人记忆犹新,隐隐作痛。如今,大头娃娃重现,又是奶粉出事,又是祸及婴幼儿,舆论再度沸腾。

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出问题的不是奶粉本身,而是欺骗行为造成了恶果。涉事幼儿对牛奶过敏,医生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特医奶粉)给孩子食用,而当地母婴店的导购员,将这款完全不符合特医奶粉标准的蛋白固体饮料推销给家长。该产品本身或许没有质量问题,但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无法为孩子发育成长提供应有的营养,导致孩子营养不良而生病。

也就是说,生产方将产品外包装做得与普通奶粉一模一样,更以“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粉”等字样形成暗示,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销售方明知道自己卖的不是特医奶粉,明知道长期服用对宝宝有害,却依然卖力推销,甚至在家长提出质疑时,还强词夺理,多番狡辩。做生意赚钱没有错,但不能利欲熏心泯灭良知,只为了自己“吃饭”。但,这“饭”能咽得下去吗?

值得警醒的是,生产销售假“特配粉”、将固体饮料当成奶粉销售的问题,在全国多地都已出现。那么,对此事的调查不应止于一事、一时、一地。这种消费骗局的源头究竟是什么?背后是否存在丑陋的利益链条?如何通过司法和监管去真正杜绝悲剧重演?希望这些问题,都能有清晰有力的解答。

总而言之,事关孩子的生命健康,所有犯罪之手都必须斩断,所有作恶之行都不可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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