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融安县应急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昌敏违纪违法案例剖析
“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是我自己没有坚持原则,渐渐产生了贪念,现在回头看,这些人都是想利用我的身份谋取私利,我非常后悔,不该收他们的钱……”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曾担任融安县水利局副局长、融安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的谢昌敏回想过往悔恨不已。
经查,2009年至2019年,谢昌敏利用担任融安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融安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融安县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提供工程项目信息、调解工程建设纠纷、加快工程请款、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84.7万元。2019年12月30日,谢昌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大权独揽难抵诱惑
“时时刻刻都应以先进模范榜样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做有理想有抱负的时代青年。”这是谢昌敏入党志愿里对自己树立的要求。曾经的谢昌敏也是这么做的,他是同事眼中的业务能手,是领导眼中业务精进的工作骨干,起早贪黑,勤勤恳恳,多次获得自治区、市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通过17年艰苦努力从一名聘请人员升任为副局长。
谢昌敏于2007年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分管县水利工程,他在工程招标、项目验收、项目征地、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农林产业的加速发展,谢昌敏所掌管的水利项目越来越多,与工程老板的接触也越来越密切。
2009年春节前一天,承建融安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老板周某从驾驶室座椅后拿出装着4万元现金的纸袋递给谢昌敏,几番推辞后,谢昌敏怀着既兴奋又忐忑的心情全部收下。初尝甜头的谢昌敏内心有过挣扎,最终还是被欲望给淹没了。
长期坚守在水利工作一线的谢昌敏终究没能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欲望的闸门一旦被打开就如同泄洪一般倾流而下。2009年至2019年的春节或中秋节,周某每次都以过节为由给谢昌敏送钱,数额在0.5万元至6万元不等,有时还会配上茅台酒、香烟、月饼等名贵礼品、土特产。周某向谢昌敏行贿金额最多,前后累计达50.8万元。
遭遇变故沦陷加速
2015年3月下旬的一天,谢昌敏正在江苏南京上大学的女儿因脑瘤复发突然昏迷不醒送入医院,命在旦夕。承建融安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老板赵某某得知后,专门乘飞机赶到医院亲自安排,及时将谢昌敏女儿转入江苏省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保住性命。
不仅如此,在谢昌敏入住的酒店房间内,赵某某拿出10万元说给孩子治病便离去。面对这么一大笔钱,谢昌敏很忐忑,但想着女儿手术及后期恢复所需的费用,再三考虑后,谢昌敏还是不敢“一口吃下”,当晚将其中5万元退还赵某某,留下5万元。
据调查人员调查了解,谢昌敏爱人经商,家庭经济条件不错,以他们家当时经济状况面对数十万医药费虽有压力,但还是能维持整个家庭的正常开支。归根到底还是谢昌敏不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经受不住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被扭曲,丧失了党性原则,此次女儿脑瘤复发更是加速了谢昌敏的腐化坠落。此事之后谢昌敏便将赵某某视为“女儿的救命恩人”,对此人可谓是有求必应、毫无底线,为其在工程上“大开绿灯”。
谢昌敏对分管着的水利项目更是只手遮天,胆大妄为不按审批制度为赵某某在关于保江河段板榄镇、大将镇河段整治工程II标段工程中虚增项目,结算资金价超过合同价约189万元,且超额部分工程除约13万元按合规程序经政府分管副县长签字同意外,其余的176万均未重新按政府审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办案人员也正是顺着这根“藤”摸瓜,才让这个独掌水利项目11年的水利先进工作者原形毕露。
只手遮天终被严惩
“县水利工程都是公开招投标的,周某等人也是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项目工程,我并没有接受什么请托事项。”谢昌敏就这样,一边自我安慰地“正常”开展水利工程的验收、检查、监督、请款等工作,一边背地里在每次招标前都将项目主材单价、评标时重点考核单价的项目名称等信息提前透露给周某等人,心安理得地接受顺利中标水利工程老板们的感谢费。由于分管项目时间久、资历老、业务熟,谢昌敏在局班子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经常能左右整个班子的决议。
2019年10月22日,谢昌敏因涉嫌严重违法,被融安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案发后,谢昌敏的家属帮其退出全部涉案赃款。同年11月19日,谢昌敏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作为党的干部、人民的公仆,任何时候都应当牢记为官之道,坚守为官之本,坚决摒弃当官谋私利的不正思想。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坚守底线不退让,不断提高抵制诱惑的能力。(融安县纪委监委吴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