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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法院:疫情期间偷运23个非法越境人员,当庭宣判

原标题:龙州法院:疫情期间偷运23个非法越境人员,当庭宣判

龙州法院:疫情期间偷运23个非法越境人员,当庭宣判

2020年1月,正是新冠肺炎被发现初期,潘某某为获取私利,竟非法运送非法入境人员,被公安机关查获。5月13日,龙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该起案件并当场宣判,庭审现场,龙州县边境管理大队30余名民警旁听了庭审。

1月3日11时许,被告人潘某某作为大巴车乘务员跟车拉客人到福建福州,卸完南宁到福建的客人后,便开始沿路拉客返回南宁。在途经福建福州市、莆田市、漳州市境内的时候,潘某某都依次遇到了没有证件的客人共23人,这些客人都是从越南非法越境过来的人员,潘某某便以此为由收取比中国乘客高出50元的车费后将他们拉运往南宁市。1月4日早上8时许,潘某某为防止车上的23名非法入境越南乘客被边境检查站查获,打算在进入南宁市区的某高速出口加油站入口卸客,被当场查获。

龙州法院:疫情期间偷运23个非法越境人员,当庭宣判

经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国境的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鉴于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龙州法院采纳龙州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潘某某依法减轻处罚。最后,判决:潘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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