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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不让“处分决定”成为阻拦干部晋升的门槛

原标题:玉溪:不让“处分决定”成为阻拦干部晋升的门槛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石某去年不是还被县纪委处分过吗?这么快就调任重要领导岗位……”近日,在玉溪市峨山县公布的人事任免决定中,一名干部的任命引起大家关注。

原来,石某在担任该县大龙潭乡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因监督管理不力,导致该乡的C、D级危房改造工作进度缓慢,且工程存在一定质量问题,影响了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石某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峨山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受过处分就像是人生中有了污点,肯定会给组织留下坏印象,很可能永远都没有被重用的机会了。”石某一度有些悲观,工作态度也以前消极许多,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也带着排斥情绪。

为了让石某转变心态、重拾信心,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的原则,主动为其排解压力,倾听心声,鼓励革面悛心,并对其受到处分后出现工作作风消极怠慢的情况提出警示,帮助石某渐渐找回那个有冲闯劲头、心态阳光的自己。在石某的努力下,多项领衔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受到群众和同事广泛赞许。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帮助重筑“警戒线”、重燃干事激情,使其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同时,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一起密切留意干部在处分期间的工作动态和现实表现,把是否具备汲取教训、改进提高、纠偏匡正的品质作为甄选“好干部”的重要依据,打消受处分干部“一罚定终身”的思想顾虑。

“希望能有机会从头再来,是很多受处分干部的心声。我们对曾经犯过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更重要的是让‘跌倒’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激情。”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勇于知错悔错改错、回归正途的党员干部提供平台舞台,绝不让“处分决定”成为阻碍干部晋升的门槛。

“一段时间以来,我思想压力特别大,怕被群众背后议论,怕失去领导和同事的信任。当考察谈话得知自己将被重新委以重任时,积蓄的压力和顾虑都释然了,也深刻体会到组织严父般的关爱。”石某不禁感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市5名受到处分市管干部,工作得到群众认可,影响期满后得到提拔使用。

为精准做好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的“后半篇文章”,该市纪委监委印发《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全面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惩处、教育、关爱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把教育和关爱延伸到处分之后,化解消极因素,维护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该市制定了《玉溪市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将问题性质、错误动机、轻重程度等不同情况区分对待,并详细罗列了在影响期内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工作实绩突出、重大项目中作出较大贡献等7类影响期满后可以提拔使用的情形,直接回应了受处分干部重新任用谁来提、什么时候提、如何提等问题,让各级党委(党组)有章可循,打通受处分干部重新使用的桥梁。

此外,还对不得重新任职或提拔使用的情形进行明确,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导向,以不作为、慢作为为警戒,对受处分党员干部予以正向激励或反向约束。

“给予问题干部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不仅要对受处理干部‘开方子’‘压担子’,还要给舞台、给政策、给出路,用暖心来唤回初心。”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严格甄别干部的错误性质和情节,除违反政治纪律原则性问题的,处分影响期满后根据组织部门考察意见提拔使用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将给予必要支持和鼓励。(王晨秋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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