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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一周年:“主客场”现象得以打破

原标题:湖南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一周年:“主客场”现象得以打破

发布会现场。湖南高院供图

发布会现场。湖南高院供图

5月12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实施一年来的有关情况,发布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大事记。

自2019年5月1日以来,湖南全省各集中管辖法院共立案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731件,结案5970件,虽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一季度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整体收结案数仍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改革取得了的初步成效。湖南法院“慎重决策,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的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经验,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介。

2015年开始,湖南省先后在郴州、永州、益阳三地开展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2019年5月1日起,在全省14个市(州)全面实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了长沙、衡阳、怀化三个地区以铁路运输法院,其他市州确定两个基层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的“湖南模式”。

据介绍,集中管辖实施后,行政诉讼“主客场”现象得以打破,行政审判公信力得到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明显提升,全省各集中管辖法院调解撤诉案件共1673件,调撤率达到20.6%。岳阳、衡阳、常德等地集中管辖法院行政案件调撤率超过25%。

此外,行政机关应诉积极性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也得到提高。全省各集中管辖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共1055件,占应出庭案件总数的31.7%。

行政诉讼案件审判质效方面,全省各集中管辖法院的一审行政案件平均办理天数为85.2天,上诉率由50.1%下降为47.9%,服判息诉率由49.9%上升为52.1%,被发改率由9.5%下降为8.9%。

同时,各集中管辖法院对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强化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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