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锦市大洼区:夯实整改责任强化巡察整改实效
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
盘锦市大洼区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夯实整改责任,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特别是落实巡察整改不力的问题,区领导带头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同步约谈相关镇街纪委负责同志,被约谈的同志逐级约谈相关人员,形成约谈闭环,层层传导压力。出台加强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刚性约束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固化反馈移交、整改约谈、检查评价、转办督办、通报曝光、追责问责6项机制,明确各方整改责任,推动问题公示。针对前6轮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组成四个督导组,深入到被巡察单位,现场督办、跟踪回访督查,进行整改“回头看”,着力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为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区纪委监委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台账,强化分类处理,逐个销号解决问题。此外,区纪委监委还实行问责清单管理,建立整改不力情况的“负面清单”,明确要求凡是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责令相关党组织作出深刻检查;整改率在50%以下的,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有严重失职失责行为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区纪委监委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在思想、责任、机制和组织等方面的贯通融合,强化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区纪委监委采取全透明反馈、多维度曝光等形式,强化巡察整改情况公开,通报在45家区管单位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印发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回访督查报告,通报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民主测评会,组织党员干部、民主党派成员和群众代表参与了对所在单位集中整改情况的测评,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本届区委六轮巡察反馈的447个问题,已集中整改完成316个。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巡察成果,着力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深入分析和查找深层次原因,在“人、事、物、因、制”上下功夫,把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截至2020年4月,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修订完善制度80余项,实现用制度正风肃纪、用机制规范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