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哈市医保 自5月12日起执行

原标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哈市医保自5月12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疗保障工作,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对核酸检测价格进行调整,明确哈尔滨市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最高价格为135元,自2020年5月12日起执行。医疗机构要对检测价格进行公示,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变相提高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服务收费等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

我市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按乙类项目管理,参保人员因医疗需要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一是住院患者因治疗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检测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二是对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在住院和门诊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医保和财政按规定支付,个人不负担费用。三是参保职工个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市医保局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密切跟踪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跟进,确保医疗保障政策、资金、服务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阅读:
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获国办通报表扬 惠民暖企助力企业恢复“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