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日起海南实施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本报5月9日讯(记者臧会彬)今天,省住建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进行解读。5月10日起,我省实施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实现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分户验收100%覆盖,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包括户内验收和公共部位验收。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在装修施工前,对每种户型按设计文件要求设置样板房。建设单位宜以市场为导向,提供不同档次、风格的样板房,供购房者选择。样板房保留时间自全装修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少于1年,或者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不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