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巴尔虎旗: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
“别看这薄薄的‘一页纸’,它事关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关乎一个地方、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更承载者纪检监察的政治责任。我们要着力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准确研判决策,为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陈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学仁说道。
近日,陈旗纪委制定出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受理范围、审核对象、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等方面作出规范,有效提高了廉政意见回复质量和效果,树立了廉政意见回复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办法》明确规定纪委受理党风廉政意见事项的七种情形,规范了审核人员对象范围,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规定除受理人员范围以外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由各苏木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监督管理权限进行回复。
“在没有出台《办法》明确受理范围、对象之前,除了旗委、组织部门以外的很多单位因各种事项都向纪委来函要求进行廉政审核,工作量非常大,有时甚至审核对象不是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还向我们发函征求意见。《办法》出台后,明确规定了范围及对象,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了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陈旗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戈伟表示。
《办法》还坚持层层把脉,集体“会诊”的原则,规定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统一受理征求廉政意见的函,并及时组织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正风监督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等相关部室进行联审。各相关部室利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成果,科学准确评价,分类提出审核意见。案件监督管理室针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分析、汇总、比对,提出拟回复意见,层报至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回复有关部门。
2020年以来,陈旗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共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批(次)342人。(陈巴尔虎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