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自重庆北上后,潘毅琴首次现身发布会:大家别走非正常渠道

原标题:自重庆北上后,潘毅琴首次现身发布会:大家别走非正常渠道

来源:北京青年报

撰文|余晖

假期过完,有重磅新闻。

5月6日,最高检举行了一场聚焦“廉洁司法”的新闻发布会,出席发布会的有最高检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以及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说,这场发布会,是最高检乃至整个政法界首次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为主题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同时,也是潘毅琴北上履新后,首次现身发布会。

北上履新后,首次现身发布会

潘毅琴,女,回族,1963年12月生,今年57岁,北京人,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公开资料显示,她曾长期在重庆市工作,担任过重庆市綦江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2018年1月任重庆市副市长,2019年11月北上,赴最高检履职。

自重庆北上后,潘毅琴首次现身发布会:大家别走非正常渠道

政知君注意到,今天的这场发布会,通报了全国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情况,同时发布了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透露,潘毅琴“既是这项工作的主管者,也是检察新闻宣传的领导者”。

有领导干部插手司法案件

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是“三个规定”?

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成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顽疾。十八大以来的不少落马官员中,也有不少人被指“插手司法案件”。

比如,四川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何挺等都被指“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为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曾印发了三个重要文件: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上述文件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带头填报

在现场,潘毅琴说,“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的严肃要求,其中有两个规定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会议通过的。

不过,刚开始时,情况并不乐观。

“我们通过系统内巡视发现,检察机关以往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并不乐观,主动记录报告基本为零,与‘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的实际情况不符。”

为此,去年8月以来,最高检党组要求“逢问必录”,并强调“过问或不过问都一样要依法办理”。

据《检察日报》披露,2018年3月,刚刚当选最高检检察长的张军曾作出批示:“作为一项中央报告制度,要把这项工作当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遵守。”

潘毅琴在发布会上透露,2019年以来,张军先后41次对记录报告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

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透露,在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时,张军检察长多次参与讨论、修改,“甚至填报表如何设计,都直接给我们提出了意见”。

据悉,截至目前,最高检院领导共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95件。

”不如实向组织讲,就可能有问题“

2019年8月,最高检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实行月报告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

据披露,2019年7月至9月,张军在三次调研时均提到落实“三个规定”的要求:

“不可能没人来问过!不如实向组织讲,就可能有问题,至少是人情观念太重。”

“以前有同志说,人家找我问一下个案处理情况,这不是干预、插手案件,就理直气壮不登记。现在,我们要求过问、了解、干预、插手一律登记,分辨不清楚是什么情况,先登记啊!”

在今天的发布会现场,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说,“过问”未必都违规。

“人家来找我们,大多数是反映情况,是监督司法公正,是出于对结果或处理过程的一种‘不放心’,少数是说情、干预甚至插手办案。不管哪种情况,都要记录报告,这既是纪律要求,也是保护干警。如果不实填报,一旦发现就是违纪;如有徇私枉法,就要严肃问责。”

“别通过非正常渠道找检察官”

在发布会现场,潘毅琴首次透露了一组数据:

截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

她说,“这表明过问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更多的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进展、担心对方有人过问而不能公正办理,或者认为处理不公进行反映、举报等等。我们认为这也很正常,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我们是欢迎的。”

潘毅琴提到,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是对群众反映问题不管不问,而是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正当的渠道反映问题,防止出现“案子一进门,请托找上门”情况的发生。

“我们要防止的是社会上通过各种关系、非法渠道去找检察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她说,记录报告就是要让检察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要让社会上、人民群众渐渐知道:别通过非正当渠道去找我们的检察官,检察机关现在管得很严,找了自己会被登记上,找不找都是一样的,过问不过问都会一样依法办理。

据悉,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相关工作,得到了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的肯定。

责任编辑:杨杰

相关阅读:
东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典型问题 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黄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