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法”之力撑起安全保护伞——省人大常委会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系列报道之三
“经普查,全州共有野生动物190余种,其中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雪豹、普氏原羚、金雕等16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棕熊、大天鹅、马鹿等37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有斑头雁、赤麻鸭等31种”…… 4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首先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了海西州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情况等,对接下来的实地检查做到了“心中有数”。
“从2008年到现在,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12年,对巡护路线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在国家重点公益林陶斯图管护站,护林员苏守成向检查组介绍起了自己的感受,“这么多年了,我们每天进山巡查,眼看着生态环境越变越好,感触还是很深的!近几年来,盗猎、偷猎之类的违法犯罪行为再也没有发生过,要说巨大变化,最直观的就是野兔越来越多,时不时能看到一群一群的‘黄羊’(普氏原羚的俗称),而且它们看见人也不跑了,动物不怕人了,说明啥!说明保护工作做得好啊!”
检查组在详细翻阅三个管护站巡护日志后指出,护林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管护区内野生动物的异常情况,另一方面对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林业草原局等相关部门应当为这一类岗位增加专业型技术人才,增加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队伍建设。
苏守成说,前些年,总觉得自己就是个“看林子”的,到后来,这份工作被赋予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新意义,这让他在感到责任重大的同时,又特别自豪。
“我们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和发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加强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确保野生动物及生态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海西州林业和草原局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主任宗英介绍说,“除了科普宣传、严格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之外,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我州共设有5个疫源疫病监测站,分别为青海可鲁克湖托素湖国家级监测站、乌兰县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都兰县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格尔木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青海梭梭林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截至目前,共上报疫源疫病监测936期,其中日报856期、周报80期。今年疫情期间全州林草部门共出动检查车辆1744台次,警力(护林员)7391人次,各市县上报疫源疫病日报告80份,均一切正常……”
检查组指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需要多方联动合作,林业草原局、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共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织密疫情防控网。
检查中,德令哈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队民警李亚宁告诉记者,随着宣传普及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强,“除了日常的巡护工作外,我们偶尔还会接到群众报警,比如哪里有‘黄羊’卡在铁丝网上了或者受伤了之类的情况,我们马上通知畜牧部门前去救治,这对我们的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特别好的帮助作用。”
两天的执法检查结束了,检查组指出,各级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强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源疫病情况,提高监测水平和预警能力;要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加大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食用野生动物危害、疫病传染风险、疫病防治等知识,从源头上杜绝风险。总得来说,“我们要用法治的力量,为野生动物撑起一把结实有力的保护伞”……(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