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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原标题:扎实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本报记者赵汶

 4月30日,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我省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解除后如何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详细解读。

把关严防疫情输入

《通知》指出,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解除前,各级指挥部要继续保持战时状态。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解除之后,要逐步推动各项防控工作由应急状态向常态化转变。并要压实压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通知》要求,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四项措施,保障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把好口岸防控关,严防疫情输入。继续在机场、“三港一站”等入琼口岸落实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个人活动轨迹查询、分类处置等管控措施。

继续完善入琼口岸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琼、来琼人员排查、转运、检测、隔离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对在我省直接入境的抵琼人员统一采取“14+7”集中隔离观察和开展3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对高、中风险地区返琼来琼人员,严格按照琼肺炎指〔2020〕97号文件规定执行。继续通过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海上巡逻、口岸和岸线管控、有奖举报等措施,常态化开展防偷(私)渡工作,确保海上“零偷渡”,实现境内外疫情“零输入”;加强对外政策宣传,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进一步优化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提升哨点医院监测能力,全面开展发热患者、门急诊患者和入院患者中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及时发现,加速处置。

严格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探视和陪护管理,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继续做好零售药店退烧类药物零售实名登记工作。继续暂停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接诊发热病人。

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人员进行“适时抽检”;对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每日组织专家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和省内疫情监测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建立动态调整工作机制。

筑牢社区安全屏障

《通知》明确,要加强重点场所管理,筑牢社区安全屏障。社区(村)要继续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完善群防群控机制,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保留疫情防控队伍和足够的工作人员,做好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返琼来琼人员、发热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排查登记、健康监测、信息上报、居家隔离服务、公共设施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

《通知》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工厂、工地、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个体门店、旅游景区等生产经营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所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购物中心、大型商场、超市、机场、车站、餐馆等人群密集场所;飞机、火车、轮船、公交车、班线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准予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书店、理发店、餐饮店等场所以及室内游泳池、影剧院、歌舞厅、KTV、网吧、酒吧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

《通知》强调,线下的国际会议继续暂停举办,国内各种会议、培训班参会人员继续保留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各类展会、展览在落实好个人防护、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的前提下,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评估后有序放开。

控制婚丧嫁娶参与人数,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禁止大规模聚餐、串桌等行为,公期、庙会等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举办。

另外,要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及时发布疫情信息;每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风险提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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