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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标题:石景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1.石景山区鲁谷街道武装部原部长宋太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初,宋太平担任鲁谷街道城市管理部副部长期间,收受商户杨某给予的面值人民币500元的沃尔玛购物卡一张;2018年8月,宋太平担任鲁谷街道武装部部长期间,又收受商户赵某给予的人民币3000元。2019年11月,石景山区纪委决定,给予宋太平党内警告处分。

2.石景山区八大处公园管理处两名司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6月,郝文祥作为八大处公园管理处司机,在单位领导明确拒绝的情况下,遮挡公务用车标识,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车辆为他人搬家,返回单位后,郝文祥又虚构了单位公务用车审批单,隐瞒其违规使用公车行为。2019年1月至3月,杜征华作为八大处公园管理处司机,三次利用外出办理业务之机,擅自驾驶单位公务车辆前往海淀区闵庄路中国石化加油站领取私人礼品。2019年12月,石景山区纪委决定,给予郝文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杜征华党内警告处分。

3.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副科级法警马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12月21日,马涛驾驶公务用车执行任务回院途中,用警车办理个人事务。2019年11月,石景山区法院党组决定,给予马涛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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