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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三项措施”做好受处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

原标题:沈阳市和平区:“三项措施”做好受处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

来源: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监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受处理党员干部的跟踪帮扶工作,严防“一惩了之”“一处了之”,有效激励干部悔过自新、担当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出台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贯彻落实辽宁省〈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的分工意见》,明确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做好受处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的跟踪调度、督促检查、情况汇总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负责具体执行和指导所包保联系的责任单位做好跟踪帮助,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谈心谈话、综合评价等制度落实工作。宣传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典型经验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做法总结提炼等相关工作。区纪委监委机关各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协调联系工作机制。

建立台账,动态跟踪管理。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建立《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台账》,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自然情况、受处理处分原因、处理处分类型、处理处分决定作出机关、处分决定生效时间以及跟踪帮助实施部门、跟踪帮助方式方法、受处理处分干部现实工作表现、思想状况、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同事对其评价等内容,建立登记台账,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形成处分决定执行闭环工作链条。目前,建立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台账236人。

各司其职,确保工作到位。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党员干部作出处理处分决定的同时,下发《处分决定执行及跟踪帮助提示单》《跟踪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登记表》,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处理处分情况、影响期、工资福利待遇调整变化以及跟踪帮助等情况作出提示。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按照《提示单》和《登记表》,逐项落实相关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与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结成“一对一”教育帮扶对子,加强“跟踪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交心谈话,受处分党员干部每季度向所在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通过面对面的跟踪帮助,切实把教育转化和激励鼓励融合起来,把组织关怀的温度与处分执行的力度结合起来,使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爱,消除“一朝受处分,终身受影响”的认识误区,主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截至目前,全区已对15名受到处分后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重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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